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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人的衣食住行

時間:2024-01-18 17:25:01  來源:邯鄲文化網  作者:吳鉤  瀏覽: 分享:

 

【服飾】

一個社會的開放度,可以從女子的服裝體現出來。人們常說唐代社會開放,一個依據就是唐代女性穿著華麗、性感;又有人以為宋代社會趨于保守,女子衣著單調,裹得嚴嚴實實。但只要看宋人自己的描述,就會知道這樣的看法其實是不合實際的成見。

南宋周輝的《清波雜志》記述:“女婦裝束,數歲即一變,況乎數十百年前,樣制自應不同。如高冠長梳,猶及見之,當時名大梳裹,非盛禮不用。若施于今日,未必不夸為新奇。”宋朝女子很起時髦。男子也是如此,《夢粱錄》說,“自淳祐(1241—1252)年來,衣冠更易,有一等晚年后生,不體舊規,裹奇巾異服,三五為群,斗美夸麗,殊令人厭見,非復舊時淳樸矣。”

從來人的畫作中,也可以發現宋女性的服裝并不保守,南宋《茗園賭市圖》畫了一個正在旁觀斗茶的市井婦女,穿著抹胸,微鮮乳溝,外罩一件褙子,也沒有裹腳,看起來很健康、性感、開放。再看梁惜《蠶織圖卷》里面的家庭婦女,也是內穿抹胸,外套褙子,乳溝顯露。據學者孟暉《中原女子服飾史稿》的考證,一件環胸外加對襟褙子,是來韌女子的話見服飾,“內衣外穿,袒露頸、胸,實在是有來一代的平風氣,雖然其裸酵程度較之前代有所收斂”。

歷代王朝對庶民的服飾都有限制,庶民著什么服裝、用什么額色,都有規定,不可僭越,如從唐代開始,嚴禁民間穿黃顏色,唐“天子常服黃袍,遂禁士庶不得服,而服黃有禁自此始……臣下一切不得用黃矣。”宋承唐制,也禁民間著黃色,但禁令遠比其他王朝寬松,“國朝之令,非婦女、小兒不許衣純紅黃”。換言之,女子與兒童著任何服飾都是不犯忌的,男子也只是禁著“純紅黃”,至于淡黃、偏黃色衣服,是可以穿著的。宋人葉紹翁的《四朝聞見錄》提到秦檜的兒子秦僖就喜歡著黃衫:“小相僖嘗衣黃葛衫侍檜側,檜目之曰:‘換了來。”僖未諭,復易黃葛。檜瞪目視之曰:‘可換白葛。’僖固請,以為‘葛黃乃貴賤所通用’。檜曰:‘我與爾卻不可用。’蓋以色之逼上。”雖然著黃葛衫有“以色之逼上”的嫌疑,但這只是因為秦檜是權相,不欲節外生校引人猜疑,對于一般士庶而言,“葛黃乃貴賤所通用”。

宋初,朝廷也曾禁止庶民著紫色,因為紫色乃權貴專用的富貴之色。然而,宋朝的市民偏以紫色為時尚,到了來太宗朝,皇帝只好“以時俗所好,冒法者眾,故除其禁”。權力管制對市民時尚不得不作出了讓步。

服飾管制、服飾等級不斷被市民社會突破,“衣冠之制,上下混一” 成為了來代服裝文化的一大特點,甚至出現“羅穀、綺繞、織文、締繡,自人君至于庶人,同施均用”的情陀。有一些士大夫對此感到不滿,上書皇帝:“自陛下即位以至于今,……衣冠車服之制獨未為之別,以明辨上下等威。而消去天下奢侈僭上之心。”但朝廷的管制似乎也有心無力。這其實恰恰顯示了宋代社會管控的松懈、國家權力對市民生活的退讓。

【鮮花】

陸游詩曰:“小樓一夜聽春雨,深巷明朝賣杏花。”沒有另一個 代的市民比宋人更加熱愛鮮花了。宋暢流行“簪花”的時尚,即將鮮花戴于發髻或帽冠之上,男女皆然。周密的《乾淳歲時記》說,六月時節,茉莉初出,“其價甚穹(高),婦人簇戴,多至七插,所直數十券,不過供一餉之娛耳”,可謂愛美至極。

歐陽修《洛陽牡丹記》說:“洛陽之俗,大抵好花。春時城中無貴賤皆插花,雖負擔者亦然。大抵洛人家家有花。”其實“好花”不僅是“洛陽之俗”,宋人都愛在家中插花,以增生活情趣。

《夷堅志》記錄了一件事:“臨安豐樂橋側,開機坊周五家,有女頗美姿容,嘗聞市外賣花聲,出戶視之,花鮮妍艷麗,非常時所見者比,乃多與,直悉買之,遍插于房櫳間,往來諦玩,目不暫釋。”

因為喜愛插花,宋人總結出了許多插花的技術經驗,溫革的《瑣碎錄》說:“牡丹、芍藥摘下,燒其柄,先置瓶中,后人水,夜以水酒地,鋪蘆席,又用水灑之,鋪花于其上,次日再人瓶,如此可留數日。”宋人還發明了出神入化的嫁接技術:“百花皆可接。有人能于茄根上接牡丹,則夏花而色紫;接桃枝于梅上,則色類料麗冬化:又下李上接梅,則香似梅而你花。搜達的于被食中器年,植之則花碧,用扼子水潢之則花賞。元祐中,微縣民敘池中生:蓮數朵,通用此術。”一些嫁接技術高超的接花工成為搶手貨,-接花工尤著者,謂之‘門園子’。豪家無不邀之,姚黃一接頭直錢五千,秋時立契買之,至春見花乃歸其直”。嫁接種叫作“姚黃”的牡丹品種,需付費五貫,先立好合約,等到春天花開出來再付款。

也因為民間有愛花的時尚,朱朝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鮮花消費市場?!稏|京夢華錄》說,北宋汴梁的春天,“是月季春,萬花爛漫,牡丹芍藥,棠棣香木,種種上市,賣花者以馬頭竹籃鋪開,歌叫之聲,清奇可聽”。

《夢粱錄》說,南宋臨安“四時有撲戴朵花,春撲戴朵桃花、四香、瑞香、木香等花。夏撲金燈花、茉莉、葵花、榴花、梔子花。秋則撲茉莉、蘭花、木樨、秋茶花。冬則撲木春花、梅花、瑞香、蘭花、水仙花、臘梅花。更有‘羅帛脫蠟像生’(用絲綢做成的假花)、四時小枝花朵,沿街市吟叫撲賣(撲賣,一種賭博形式,顧客贏則得物,輸則失錢)”。

三月暮春,正是鮮花盛開時節,臨安的鮮花生意更是熱鬧:“春光將暮,百花盡開,如牡丹、芍藥、棣棠、木香、酴、薔薇、金紗、玉繡球、小牡丹、海棠、錦李、徘徊、月季、粉團、杜鵑、寶相、千葉桃、緋桃、香梅、紫笑、長春、紫荊、金雀兒、笑靨、香蘭、水仙、映山紅等花,種種奇絕。賣花者以馬頭竹籃盛之,歌叫于市,買者紛然。”

五月端午節,更是家家戶戶皆插鮮花,《西湖老人繁勝錄》記載:“初一日,城內外家家供養,都插菖蒲、石榴、蜀葵花、梔子化之類”,“雖小家無花瓶者,用小壇也插一瓶花供養,蓋鄉土風俗如此。尋常無花供養,卻不相笑,惟重午不可無花供養。端午日仍前供養。”以致《西湖老人繁勝錄》的作者認為,花農“一早賣一萬貨花錢不密。何以見得?錢塘有百萬人家,一家買一百錢在,便可見也”。

市民落歡買束鮮花插于家中水瓶,以警建生活情趣,跟今日城市小資的生活時尚何其相似?這不正是來每人極為講求生活品質的體現么?

【美食】

“一日三餐”對今人而言,是尋常事,但在唐來之前,平民多吃不起三餐,所以那時實行的是二餐制,上午下午各一餐。當然宮延是有三餐乃至四餐的。一日三餐在宋代才普遍起來(但也有部分人家只吃二餐),這只有在農業產量大為提高、食物變得豐富并且有了夜生活之后,才可以實現的。

吃飽之后,人們便會追求吃得精致。宋人對于飲食是非常講究的。富貴人家,食不厭精,膾不厭細,“凡飲食珍味,時新下飯,奇細蔬菜,品件不敏”,甚至“增價酬之,不較其值,惟得享時新耳”。尋常的飲食攤子,也很注意干凈、衛生,汴京中,“凡百所賣飲食之人,裝鮮凈盤盒器皿,車檐動使奇巧,可愛食味和羹,不敢草略”。臨安也是如此,“杭城風俗,凡百貨賣飲食之人,多是裝飾車蓋扭兒,盤盒器皿新潔精巧,以炫耀人耳目,蓋效學汴京氣象,及因高宗南渡后,常宣喚買市,所以不敢茍簡,食味亦不敢草率也”。

對飲食的精致追求,促使宋朝社會誕生了花樣繁多的美食,《東京夢華錄》“飲食果子”條,《夢粱錄》“分茶酒店”條、“面食店”條、“ 素以食店”條、《武林舊事》“市食”條,都羅列有一個長長的美食、小吃、點心名單,抄也地不過來。僅面食就有醃生教羊面、桐皮面、鹽煎面、雞絲面、插肉面、三鮮面、胡蝶畫、筍撥肉面、子料澆蝦臊面……便頭炎有羊肉饅頭、筍肉饅頭、魚肉饅頭、蟹肉饅頭、糖肉饅頭、裹蒸饅頭、菠菜果子饅頭、雜色煎花饅頭……燒餅類有干層餅、月餅、炙焦金花餅、乳餅、菜餅、胡餅、牡丹餅、芙蓉餅、熟肉餅、菊花餅、梅花餅、糖餅……糕點則有糖糕、花糕、蜜糕、糍糕、蜂糖糕、雪糕、彩糕、栗糕、麥糕、豆糕、小甑糕蒸、重陽糕……——今日的五星級大飯店,菜譜上的名目也未必有那么豐富。

可以毫不夸張地說,宋朝的開封與杭州,簡直就是“吃貨”的天堂。

我們現在品嘗到的火腿、東坡肉、涮火鍋、刺身、油條、湯圓、爆米花等美食與小吃,都是發明或流行于宋代;烹、燒、烤、炒、爆、熘、煮、燉、腌、鹵、蒸、臘、蜜、蔥拔等復雜的烹飪技術,也是在宋朝成熟起來的;宋人用于給食材調味的調料已有鹽、蜜、酒、醋、糖、奶、芥末、花椒、豆豉、醬油等,也跟今人廚房內的調味品差不多。

“膾”和“鮪”是最具宋朝特色的兩類美食。膾,即生魚片,傳入日本后稱為刺身。“野魚可膾菰可烹”,膾在來代非常流行,蘇軾、陸游都是魚膾的發燒友。鮪,則是通過腌遺與微生物發酵使食材產生特別風味的宋期美食,鮮魚、蝦蟹、雞鴨、雀鳥、???掌,都可腌制成鮪。將食材洗凈,拭干,注意不可留有水遺,用鹽、糖、醬油、椒、姜蔥絲等制成調料,然后將食材裝人壇內,裝一層食材,鋪一層調料。裝實,益好。候壇中腌出鹵水,倒摔鹵水,加入米酒,密封貯藏。這時候便可以耐心等待做生物與時間的合作,在黑暗中靜靜地醞釀出鮪的美味了。

難怪美國漢學家安德森在《中國食物》中說:“中國偉大的烹調法也產生于宋。唐食物很簡樸,但到宋朝晚期,一種具有地方特色的精致烹調法已被充分確證。地方鄉紳的興起推動了食物的考究:宮廷御宴奢華如故,但卻不如商人和地方精英的飲食富有創意。”1998年,美國《生活雜志》曾評選出一千年來影響人類生活最深遠的一百件大事,朱朝的飯館與小吃入選第五十六位。

【住房】

《清明上河圖》畫了許多民居,城外農村的民房很簡樸,瓦房與茅屋相間;城郊則盡是瓦房;進入汴梁城,居民住宅就比較考究了,或庭院深深,或小樓聳立,多窗明幾凈。這也大體上反映了宋人居住條件的城鄉差別,農民住得差些,市民住得好些??偟膩碚f,在城市,宋朝的磚瓦建筑比例應該是超過前代的。

有一位叫成尋的日本僧人,北宋熙寧年間來到中國旅游,他看到,從錢塘江到杭州的湊口津,“屋皆瓦葺,樓門相交”,“河左右家皆瓦聾無隙,并造莊嚴”。杭州城內更是高樓林立了(三至五層高的多層建筑在宋代大都市已很常見了),《夢梁錄》說:“臨交城部廣闊,戶口繁伙,民居屋宇高森,接軟連橋,寸尺無空,巷陌壅塞,街道狹小。”有錢人家對住宅非常講究,明人筆記《救園雜記》說。“江南百錢氏以來,及米元盛時,習尚繁華,商貨之家,于樓前種樹,接各色牡丹于其杪?;〞r登樓賞玩,近在欄檢間,名樓子牡丹。”

但大城市人煙浩瀚,人多地少,房屋自住率不高,許多市民都得租房居住。北米初年,甚至連宰相也是租房住的,仁宗 率相韓琦說:“自來政府臣飲,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,比比皆是。”朱燕也說:“且如祖宗 ,百官都無屋住,雖宰執亦是賃屋。”南朱的臨安居民,也多租房,“兼官私房屋及基地,多是賃居”。

宋代城市巨大的租房需求,制造出一個十分活躍的房屋租賃市場,在大城市有套房子出賃的人,基本上就衣食無憂了,司馬光說:“十口之家,歲收百石,足供口食;月掠房錢十五貫,足供日用。”宋人認為,“僦屋出錢,號日‘癡錢’,故僦賃取直者,京師人指為‘錢井經商’”。意思是說出租房子來錢太容易了。連政府也進軍房地產市場,在都城與各州設“樓店務”,負責官屋的出租,分割租賃市場這塊大蛋糕。

那么宋代的房租高不高呢?這得看城市、地段、房子大小。

《夢粱錄》說臨安的“屋地錢俱分大中小三等錢”,不過沒有提供具體的數目。另據程民生先生的《宋代物價研究》,在北宋京師,一座住宅的租金大約每月數貫到數十貫。其他城市的房租則便宜得多,如濮州,地段好的房屋每間每日租金為一二百文,而“后街小巷閑慢房屋”,每日只需三五文錢。當時一名城市底層人的日收人,大概也有一百文左右。

宋政府對房屋租賃業有一條規定:“假每人戶賃房,免五日為修嵇之限,以第六日起掠(收租)。”即法律要求從租賃關系確立之后的第六日開始算租金,前五日免租金,因為租房者需要兒天時間用于搬家、清潔打掃之類。我覺得這是一條比較人性化的規定,照顧了租客的利益。

宋代也有“廉租房”。有人認為“樓店務”管理的官屋就是廉租房,其實不是,因為租金并不低。不過在南宋臨安,政府經常減免租住官屋之人的房租,甚至一年到頭也未收一文錢,比廉租房還廉租房。又如北宋仁宗年間,蔡襄知泉州,想在萬安渡修建一座大橋,方便民眾往來,蔡襄先在“橋岸造屋數百楹,為民居,以其僦直入公帑”,這幾百間房子就有“廉租房”性質,低價租給當地的民眾居住,其租金收人則用來修橋。

【家政服務】

如果你生活在宋朝的城市,要請家政服務是非常方便的,找中介機構就行了,《東京夢華錄》說,“凡雇覓人力(男傭)、干當人(雜役)、酒食作匠(廚師)之類,各有行老供雇。覓女使(女傭)即有引至牙人。”這里的“行老”、“牙人”,有點像現在的家政中介公司,你想雇請傭人、保姆、工匠什么的,盡管找“行老”、“牙人”介紹。

南宋的家政中介服務可能更加周到,按照《夢粱錄》的記述,如要雇請“大夫、書表、司廳子、虞侯、押番、門子、直頭、轎番小豚兒、廚子、火頭、直香燈道人、園丁等人”,“俱各有行老引領”;“府宅官員、豪富人家欲買寵妾、歌童、舞女、廚娘、針線供過、粗細婢妮,亦有官私牙嫂,及引置等人,但指揮便行踏逐下來”。這些“行老”、“官私牙嫂”還結成一個擔保網絡,倘若有受雇的傭人逃跑、偷盜東西,則有“原地腳保識人前去跟尋”。

宋人不僅雇請傭人很便利,如果家里要辦喜事,比如婚嫁,從花轎、盲飾、衣服、被臥、布囊、酒器,到隨從的衫帽、衣物及一切雜物,“俱可賃,不須借措”,“凡合用之物,一切賃至,不勞余力”。儼然已有了“婚慶服務公司”。

如果婚嫁喜事要大擺宴席,你也完全不必費心、操勞——不用到酒樓,也不用自己措辦,交給專業的“婚宴服務公司”承包就可以了。朱 市場上有“四司六局”,就是“專任飲食、請客、宴席之事”的機構,“常時人戶,每遇禮席,以錢請之,皆可辦也”;“雖廣席盛設,亦可咄嗟辦也”;“主人只出錢而已,不用費力”。

按《都城紀勝》的介紹,“四司六局”為帳設司(專掌桌幃、搭席、屏風等事)、廚司(專掌烹飪等事)、茶酒司(專掌茶酒、迎送等事)、臺盤司(專掌出食、接盞等事)、果子局(專掌時果等事)、蜜煎局(專掌糖蜜花果)、菜蔬局(專掌購置菜蔬等事)、油燭局(專掌燈火照耀、燒炭取暖等事)、香藥局(專掌香料及醒酒湯藥之類)、排辦局(專掌掛畫、插花、掃酒、拭抹之事)。服務項目夠齊全吧?

這還不夠。“四司六局”還會提供“合用金銀器具”,并且承辦“上書請客、送聘禮合、成姻禮儀、先次迎請等事”,連婚禮主持人都有了。一場婚宴辦下來,有禮有節,有條有理,氣派大方,“廳館整肅”?,F在的宴慶服務公司與之相比,也要自嘆不如吧?

【旅游】

宋人熱愛旅游。寄情于山水的士大夫自個待育,尋常百姓也有出游的興致。洛陽的牡丹天下聞名,花開之時,“士庶競為游逝”,“都人仕女傾城往觀,鄉人扶老攜幼,不遠干里,其為時所貴重如此”。我們注意到,出游的人中并不乏女性。北宋邵伯溫說,“洛中風俗尚名教,雖公卿家不敢事形勢,人隨貧富自樂,于貨利不急也。歲正月梅已花,二月桃李雜花盛開,三月牡丹開。于花盛處作園圃,四方伎藝舉集,都人士女載酒爭出,擇園亭勝地,上下池臺間引滿歌呼,不復問其主人。抵暮游花市,以筠籠賣花,雖貧者亦戴花飲酒相樂。”歐陽修有首詩寫道:“看花游女不知丑,古裝野態爭花紅”,描繪的正是花開時節,少女們游樂的情趣。

甚至窮人也熱衷于游玩?!秹袅讳洝酚涊d,南宋時,臨安“湖山游人,至暮不絕。大抵杭州勝景,全在西湖,他郡無此,更兼仲春景色明媚,花事方殷,正是公子王孫,五陵年少,賞心樂事之時,詎宜虛度?至如貧者,亦解質借兌,帶妻挾子,竟日嬉游,不醉不歸。此邦風俗,從古而然,至今亦不改也”。據說現在“貸款旅游”是時尚新潮,殊不知南宋的臨安人早就這么玩了。

北宋京城最大、最繁華的園林“金明池”與“瓊林苑”雖然是皇家林苑,但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四月八日,都會對外開放,“許士庶游行”,“其在京官司(即政府部門),不妨公事,任便宴游”;一部分宮殿也“不禁游人”。換言之,每年有一個月多的時同,這兩處皇家園林便成了對外開放的公園,任何大宋國的民人都可以進來參觀、游玩。因此,“雖風雨亦有游人,略無虛目矣”。南宋皇室在杭州西湖上修建了多所御園,“湖上御園,南有聚景(園)、真珠(園)、南屏(園),北有集芳(園)、延祥(園)、玉壺(園)”,這些御園也縱民瀏覽,“時承平日久,樂與民同,凡游觀買賣,皆無所禁。畫楫輕肪,旁舞如織”。因而,這部分皇家林苑顯然又具有公園的性質與功能。

宋代許多富貴人家擁有自己的私家園林,這些私家園林通常也是對外開放、任人游覽的。北宋范仲淹在杭州時,有退隱之意,子孫便鼓動他回洛陽老家修建園林,好生養老。范伸淹說:“西都士大大園林相望,為主人者莫得常游,而誰獨障吾游者?”意思是說洛陽的私家園林多的是,我想游就游,何必另造?韓琦在相州修建了一座園林,也是開放給外人游賞,“遇寒食節,州之士女無老幼,皆摩肩躡武來游吾園?;蛴鰳范?,或擇勝而飲,嘆賞歌呼,至徘徊忘歸”??梢妬泶乃郊覉@林是不禁止外人游玩的。這些私家園林也不收取門票,不過游客通常會給看管園林的園丁一點小貴,叫作“茶湯錢”,大概園丁還提供茶水。

因為旅游業的興起,宋代還出現了職業導游。臨安府有一群靠導游為業的市民,當時叫作“閑人”,“能文、知書、寫字、善音樂,今則百藝不通,專精陪侍涉富豪子弟郎君,游宴執役”,他們“專為探聽妓家賓客,趕趁唱喏,買物供過,及游湖酒樓飲宴所在,以獻香送歡為由,乞覓贍家財”。陪富家子弟“游宴執役”、替他們打探“游湖酒樓飲宴所在”,以此“乞覓贍家財”,工作性質有些接近今日的導游。前面提到的那種叫“四司六局”的服務機構,也提供導游服務,“欲就名園異館、寺觀亭臺,或湖肪會賓,但指揮局分,立可辦集,皆能如儀”。

【交通工具】

有人統計過,《清明上河圖》畫了 46頭驢和騾子,馬只有20匹。這是宋代的真實情況,驢確實比馬多。不過在京城開封,馬與馬車還是很常見的出行代步工具。我們今日出個門,通常站在街邊手一招,一輛出租車就停下來了,朱人出行,也可以租馬。套用今日“出租車”的說法,不妨將這種用于出租的馬稱為“出租馬”。

《東京夢華錄》說:“尋常出街市干事,稍似路遠倦行,逐坊巷橋市,自有假賃鞍馬者,不過百錢。”說的就是開封的市民出個門,習慣租馬代步。想來在宋代城市中,出租腳力的服務業應該是比較發達的,租匹馬還是挺方便的。即使是夜晚二更時分,市間也有馬租。

宋人魏泰的《東軒筆錄》也說:“京師人多賃馬出人。馭者先許其直,必問目:‘一去耶?卻來耶?’荷乘以往來,則其價倍于一去也。良孺以貧,不養馬,每出,必賃之。”這條記錄證明了來代租馬相當普遍。另外也透露了一個信息:你要租馬,“馭者”(相當于出租車司機)會先跟你談好價格:“是單程呢?還是包回程?”包來回的話則收雙倍價錢。不妨來設想一個場景:你是宋朝人,想到白礬樓喝酒,站在街邊一招手,“出租馬”就過來了,問:“先生,你去哪?”“到白礬樓,幾多錢?”“包來回嗎?”“去就行。”

那么租一匹馬需要多少錢呢?成尋和尚的《參天臺五臺山記》說:“今日借馬九匹,與錢一貫五百文了。”算下來,租一四馬一天大約要160文。跟《東京夢華錄》“不過百錢”的記錄是相符的。如果按里程計算也行,每里路大概三四文。

租驢也很常見。朱補的《創雪賦》說:“予見京都僅人,全觸驢自給。” 宋人王得臣的《魔史》也說:“京師賃驢,途之人相逢無非驢也。熙寧以來,皆乘嗎也。”原先租驢的人多,不過求神宗熙寧年間之后,租馬的人多起來了。在宋代,驢的數量比馬多,驢價也比馬價便宜,想來租驢的收費應該比租馬更低廉一些。

有意思的是,北宋的士大夫都不太喜歡乘坐轎子,《朱子語類》記載說:“南渡以前,士大夫皆不甚用轎,如王荊公(王安石)、伊川(程頤)皆云,‘不以人代畜’。朝士皆乘馬?;蛴欣喜?,朝廷賜令乘轎,猶力辭后受。自南渡后至今,則無人不乘轎矣。”北宋士人之所以不愿意用轎,是因為他們認為,轎子“以人代畜”,乃是對人的尊嚴的悔辱。他們不允許自己將他人當成牲口來使用??梢娝稳说膬r值觀,極富人道主義精神。

后來宋室南渡,乘轎之風才漸漸盛行開來,原因可能是南宋的馬匹更少了。當然北宋時尋常人家也有用轎子的,通常是出于婚嫁之需要,《東京夢華錄》說:“士庶家與貴家婚嫁,亦乘檐子。”檐子即轎子。這些花轎也可以租賃,“自有假賃所在”。

【客邸】

如果你生活在宋朝,要外出經商、旅游、趕考,不用太擔心露宿街頭或野外,因為宋代的旅店業也很發達,“州府縣鎮,驛舍亭鋪相望于道,以待賓客”。旅店,宋人又稱邸店、客邸,有一句來詩說,“邸店如云屯”,便是形容旅店之盛況的。即使在郊外鄉村,也出現了邸店,宋畫《山店風簾圖》描繪的就是一處鄉下旅店,位于山道旁邊,有三間大房屋,一根長竿將風簾(旅店的招牌)高高挑起,迎風招展,店門口還有住店旅客帶來的牲口與貨物,山道上過往的商客、貨車絡繹不絕。宋人的鄉村旅店并非個別,而是很常見,宋人周必大有一次回鄉,路過衢州禮賢鎮,就見“途中邸店頗多”。由此也可以想見宋代旅游業的興旺與人口流動的頻繁。

繁華的京城更是客店如云了?!稏|京夢華錄》記載,汴梁的“臨汴河大街”,“街西??甸T瓦子,東去沿城皆客店,南方官員商賈兵級,皆于此安泊”;“以東向南日第三條甜水巷,以東熙熙樓客店,都下著數”。周密《武林舊事》說,臨安的“三橋等處,客邸最盛”。這些客邸,有些是官營的,有的是民營的?!肚迕魃虾訄D》也畫了幾家邸店,如“孫羊正店”的斜對面,樹著一個招牌,上書“久住王員外家”。“久住”是宋時旅店業的常用語,這家旅店大概是一個叫“王員外”的富戶開設的。

宋代的“題壁詩”特別興盛,旅店的墻壁上也多“題壁詩”,有些驛站還設有“詩板”,專供旅人題詩。大概旅途寂寞,需要借詩譴懷。宋人周輝在一次旅行的途中,即以觀看旅店“題壁詩”為樂:“郵亭客舍,當午炊暮宿,馳擔小留次,觀壁間題字,或得親朋姓字,寫途路艱辛之狀,篇什有可采者。其筆畫柔弱,語言哀怨,皆好事者戲為婦人女子之作。”那時候的詩壁,大概就類似于網絡時代的BBS吧,那些“題壁詩”就是網絡上的帖子,有人題詩,還有人和詩,就如“跟帖”。周輝曾在一家旅店墻壁上讀到一首署名為“女郎張惠卿”的詩:“通遞投前店,颼颼守破窗。一燈明復暗,顧影不成雙。”回程時,發現“和已滿壁”,“跟帖”非常多。

人在旅途,往往孤單無援。為保護旅客安全,宋政府出臺了對邸店的管理條例。其中有一條讀來特別有溫情:“客旅不安,不得起遣。仰立便告報耆壯,喚就近醫人看理,限當日內具病狀申縣照會。如或耆壯于道路間抬昇病人于店中安泊,亦須如法照顧,不管失所,候較損日,同耆壯將領赴縣出頭,以憑支給錢物與店戶醫人等。”意思是說,宋政府規定,旅店如發現住店的客人得病,不得借故趕他離店,而是要告訴當地“耆壯”(民間基層組織的首領),并就近請大夫給他看病,并在當日報告縣衙。如果當地人發現路有病人,抬至旅店,旅店也不得拒絕,還是按照程序請醫生、報告官府。等病人病情稍輕時,店家便可以同“耆壯”一同到縣衙結算,按照所花費的開支報銷醫藥費、飲食費等。

這一條例收錄在宋人李元弼的《作邑自箴》中。我們不能不承認,這是富有人道主義精神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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